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招才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省级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18〕69号)文件精神,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选拔程序要求,经个人自荐、部门推荐、专家评议推荐、校党委审定,拟推荐:
李红艳同志参选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选。
对以上人选如有不同意见的,请于五日内向组织人事处、纪委(监察、审计处)反映。
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81655862;
纪委(监察、审计处)联系电话:81655858。
2018年4月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武汉市社科联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非学校组织申报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进行备案审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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