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遴选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2015—2016年度)的通知》(鄂教思政办函〔2017〕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认真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资格:按《通知》执行。实行限额申报。
2.参评成果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3.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8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和《申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① 《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② 各类成果报送:
著作类、普及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
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
研究报告全文一式6份,同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
③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6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3)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fzc2007@126.com,在发送主题中注明“省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字样。
联系人:刘玲 易小芳
联系电话:81655816 87996679 15827432869
科研处邮箱:kyfzc2007@126.com
通讯地址:光谷校区行政楼一楼科研处111室
附件:
 
   
1.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遴选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2015-2016年度)的通知.doc
 
   
2.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doc
 
   
3.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一览表.doc